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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2025年10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原审被告人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9月,田永明因赵某某被判刑。刑满释放4个月后,田永明持刀报复赵某某被刘铭富劝阻,即连续捅刺刘铭富,并追撵捅刺赵某某,致刘铭富死亡、赵某某轻伤,后潜逃近二十年被抓获归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永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田永明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田永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裁判生效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本案启动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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